每过年,总能收到无数疯狂群发的祝福短信。
因为尿性(注释一),所以对这些毫无新意、高度重复、陈腔滥调式的准垃圾短信极端鄙视。
说话:“人多了,不嫌了,蜜多了,不甜了”。
哪怕再美妙的祝福,再动听的语言,再有创意的段子,当知道对方只是例行公事般一下子发给手机上的若干联系人的时候,你还会激动,还会感到内心涌起一股温情吗?
而这也是发信人绝不希望看到的,可一条条发太耗时耗力了,群发实在是不得已。
请看:
“亲爱的郝美丽,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送你祝福,一只送你财富,真爽快,真爽快…… 甄铎晴祝您春节愉快,虎年大吉!”
与
“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送你祝福,一只送你财富,真爽快,真爽快…… 甄铎晴祝您春节愉快,虎年大吉!” (注释二)
这两个短信的效果可谓天壤之别。
而短信开头的称谓可不可以用一个小手机软件自动插入呢?姓名就直接从手机联系人中调用。
这样的软件是否已经有了?实现难度有多大?
故为之说,以俟夫手机软件开发高手得焉。
注释一: 这是个东北方言,是形容一个人很有个性,做事很特别。在东北,对别人的做法或态度表示极度的不理解或惊讶时,我们常常会说“这个人真尿性”有褒意的厉害,也有贬意的厉害它是说人厉害,挺行的,有两把刷子,挺有手段,有能力的意思.虽然是夸人,但说的人多少带点嫉妒的嘲讽心理。
注释二:原创:chaos
余秋雨,粉丝们的宝贝秋雨,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你可知道,我们想念你,
———你的粉丝想念你!
我们对着腾讯喊:余秋雨———qzone显示:“他刚离去,他刚离去,网络暴民们的叫骂千万句,他老人家怎么平息胸中这口闷气。”
我们对着新浪喊:余秋雨———浪博轰鸣:“他刚离去,他刚离去,你不见那空空如也的页面上,只剩显示为”blog“的一个标题……”
我们对着凤凰喊:余秋雨———博报阵阵:“他刚离去,他刚离去,平日满满当当的侧边栏里,仅有粉丝们留下的一些闲言碎语。”
我们对着搜狐喊:余秋雨———搜博声声:“他刚离去,他刚离去,唉,你不记得曾经存在的博文里,还有余菩萨为大家含着的泪滴……”
我们找遍整个网络,
秋雨,你在网民需要的每一个地方,无垠的网络到处是你深深的足迹。
我们回到互联网的心脏,我们在搜索框里深情地输入:余—秋—雨—
百度知道:
“在这里,在这里,他正在钟山撰写碑文,他正在青歌赛评委席亲切地装逼……”
“在这里,在这里,他正在灾区捐书捐钱,他正在回味着转瞬间便身家上亿……”
秋雨呵,我们的好秋雨!
你就在这里,就在这里。
———在这里,在这里,在这里……
你永远和我们在一起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你永远居住在互联网无限延伸的地方,你永远居住在网民心里。
你的粉丝世世代代想念你!
想念你> 想念你>想> 念> 你……
预告:下篇将有更多相关报道……
默默地思量:心在哪里安放?总想总想把她遗忘——京畿西面的屏障,黄河,太行,汾水吕梁,五台云冈……还有那3700万老乡!
心在哪里安放?在烈火熊熊的太钢炉旁,在黑金滚滚的大同煤矿,在晋南改造黄土地的村庄,或是,在雁北那啃着光秃秃草根的牛羊……
心在哪里安放?曾在江南水乡,塞外山梁,袅袅烟绕的庙宇,萋萋青草的毡房,或是,伴着大城市的美味佳酿,在妻子柔软细腻的胸膛,生活本来就惬意舒畅……
心在哪里安放?流转的时光,叩拜着敬畏的上苍,即使是农田、工厂,即使是商店、学堂,莽莽苍苍,过过往往,民主文明富强,那是人类最终的理想。
我多想多想,让窑洞传出书声朗朗,孩子们挥就健壮的臂膀,遨游在知识的海洋。
我多想多想,让母亲充沛的乳浆,缓缓地滴入孩子的口腔,婴儿在温暖的怀抱中成长。
我多想多想,让干涸土地得到灌溉,淙淙之水在贫瘠的高原上流淌,泥土的芬芳、晨曦的阳光,绿色的情景成为并不苛求的向往。
作者:小容(Oliver Ding)面孔2007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摄影项目,Oliver最早从阮一峰的blog那里看到这个项目,就顶阅了他们的blog,开始追踪他们的故事。 昨天看到他们停止在BSP那里的更新,迁移到新的网站空间去。他们这样说:那么,如果你还是在继续贡献内容的那个用户,考虑一下数字游牧计划(Digital Nomads Project) ,当你的blog独立的时候,不要忘了写一篇blog独立日宣言。本博客想要停止的想法早就有了。 最根本的原因是,所有文件在搜狐博客上,搜狐有权“在不对外披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搜狐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用户通过搜狐网络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新闻评论、博客、图片、网摘等频道)上传到搜狐网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授予搜狐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独家的和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搜狐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该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 以上说明来自注册时,搜狐的说明。 根据这个要求,我打算逐步关闭本博客,近期将开通面孔专用网站,尽请期待。 面孔摄影仍将继续拍摄,可能不会立即公布于网络。欢迎继续联系拍摄:wuyuzheng#gmail.com 谢谢。 做个小广告,本人的个人博客已开通,不妨移步去看两眼:http://a-san.com.cn/仔细看看,会让人吓一跳: 用户同意授予搜狐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 —不可撤销的、 —免费的、 —独家的和 —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搜狐可以—使用、 —复制、 —修改、 —改编、 —出版、 —翻译、 —据以创作衍生作品、 —传播、 —表演 —和展示该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不过,看起来起草这个协议的律师还不够专业,怎么可以忽略了网络公司经常会发生收购,合并,分拆,破产之类得事情发生呢?!起码还需要加上最后一条:用户接受此声明,亦表明接受当本公司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合并,分拆和破产等法律架构事项后,存续的法律实体,继续享有于本公司等同的上述所有权利。翻译出“用户贡献内容”(User-generated content)这个词的那个译者,实在有必要站出来澄清一下众人对他的译法的误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