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容(Oliver Ding)面孔2007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摄影项目,Oliver最早从阮一峰的blog那里看到这个项目,就顶阅了他们的blog,开始追踪他们的故事。 昨天看到他们停止在BSP那里的更新,迁移到新的网站空间去。他们这样说:那么,如果你还是在继续贡献内容的那个用户,考虑一下数字游牧计划(Digital Nomads Project) ,当你的blog独立的时候,不要忘了写一篇blog独立日宣言。本博客想要停止的想法早就有了。 最根本的原因是,所有文件在搜狐博客上,搜狐有权“在不对外披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搜狐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用户通过搜狐网络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新闻评论、博客、图片、网摘等频道)上传到搜狐网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授予搜狐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独家的和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搜狐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该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 以上说明来自注册时,搜狐的说明。 根据这个要求,我打算逐步关闭本博客,近期将开通面孔专用网站,尽请期待。 面孔摄影仍将继续拍摄,可能不会立即公布于网络。欢迎继续联系拍摄:wuyuzheng#gmail.com 谢谢。 做个小广告,本人的个人博客已开通,不妨移步去看两眼:http://a-san.com.cn/仔细看看,会让人吓一跳: 用户同意授予搜狐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 —不可撤销的、 —免费的、 —独家的和 —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搜狐可以—使用、 —复制、 —修改、 —改编、 —出版、 —翻译、 —据以创作衍生作品、 —传播、 —表演 —和展示该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不过,看起来起草这个协议的律师还不够专业,怎么可以忽略了网络公司经常会发生收购,合并,分拆,破产之类得事情发生呢?!起码还需要加上最后一条:用户接受此声明,亦表明接受当本公司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合并,分拆和破产等法律架构事项后,存续的法律实体,继续享有于本公司等同的上述所有权利。翻译出“用户贡献内容”(User-generated content)这个词的那个译者,实在有必要站出来澄清一下众人对他的译法的误读。
2009-03-16 22:16 (分类:默认分类)
2008年3月15日,星期六,又到打假日。天还是那样的天,云也还是那样的云,只是风有些大,像开玩笑一样,约了几个好友到财经大学参加海淀“挨踢”足球队的第一次活动,没想到他们全都说来。早上睡了一个懒觉,起来洗了个澡泡了袋面,叫上好友下午1点便出发,我们一行6人于13:30左右来到中央财经大学,周末午后的校园异常的宁静,金色的阳光洒了一地,暖暖洋洋中隐含着几分潜在的燥热,这在北方无常的春季里尤为难得,因为说不上什么时候就会风云突变,搞不好砸下一批沙尘来,此时尚好,我能感觉到自己脸上微微的笑。
这样真好。 我有一颗牙是假的,以后想试试装个超小超小完全包入拷磁牙的U盘,当然是无线的方式连接、使用的,这样,我就有真正的蓝牙U盘了。
芬兰男子断指植入U盘 直接插进电脑容量2GB
据芬兰媒体报道,去年5月,芬兰男子杰里·查拉华遭遇车祸失去一根手指。当医生得知杰里曾是一名电脑黑客后,建议他在修复手指时安装了一个看不出来的U盘,杰里欣然同意。虽然这根U盘手指看起来有些怪怪的,但杰里显然非常喜欢,因为他所有的信息都存在手指里。
车祸失手指
杰里的朋友亨利·伯戈斯在博客中透露,杰里是芬兰里希马基市的一位年轻的软件工程师。
去年5月,开着摩托车在路上飞奔的杰里不小心撞上了一头正准备过马路的鹿,他当场从摩托车上飞出。不过幸运的是,杰里大难不死只失去一根手指,只需要医生对其手指进行修复并安装假指即可恢复正常生活。
假手指装U盘
不过,就在医生准备为杰里重建矽胶手指的时候,从跟杰里的聊天中无意中得知他是一名软件工程师,曾当过电脑黑客后,医生向他提出了一个新颖的建议:可以在安装假指时顺便植入一个看不见的U盘,杰里当场欣然答应。于是,杰里的指头变成了一个容量为2GB的U盘。美中不足的是,当十个手指伸出平齐时,怪怪的U盘手指十分与众不同。
可升级换代
虽然不好看,但是杰里显然十分喜欢这个手指,回家后他迫不及待地把这个U盘从无名指上拔下并插上电脑,给这个U盘下载并安装了Billix,CouchDBX以及Ajatus等软件,完毕后他只用轻轻一拔套上无名指就可以了。
如今,杰里不仅可以用这个U盘把数据从手指传输到电脑,而且可以把大脑所想,通过电脑传输到手指。目前,杰里对这个U盘手指提出了更高要求,他说:“我渴望医生能够尽快帮我升级换代,容量要更大,科技含量要更高,还要装上可移动指甲看起来更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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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又有人抱怨校内,于是我饶有兴趣的去仔细读了一下校内的注册服务条款,值得一提的是:注册时,同意该条款是被默认勾上的。
为了照顾不愿意细读条款的同学和不喜欢读长文章的同学,我在此将校内服务条款总结为一句话:要是你同意了我的条款,那我(校内网)就是大爷!
要是再几个字加以阐述这句话,就变成:校内网出了问题校内网不负责;用户出了问题用户自己负责;要是用户出了问题影响到校内了,用户要赔偿校内一切损失;校内的内容是校内的,你的内容也是校内的;校内可以随时修改条款等等。
校内网的服务条款的态度是:你要对我负责,我对你可以不负责。混黑社会都要讲哥们义气,互相负责呢。还有,其实你没有权利删除你在校内上的内容,因为你上传后那些内容就是校内的了。
还想说的是,我当初写校内app的时候,需要公开发布但是管理员驳回了我的请求,但是我在app开发条款上是找不到任何地方有和我的app冲突的,当然我写了很长很详细的说明给管理员解释这个事情,管理员就再也没有回复我了。
其实读完校内的服务条款我就对这个网站完全冷掉了感情,冰冷冰冷的网站。然后我读了一下豆瓣的,豆瓣就非常不错,最起码使用协议第十八条第一点:“1)本使用协议的任何规定不会免除豆瓣对造成您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您财产损失的任何责任;”读的我很温暖。
接下来我挑出几条来欣赏欣赏。这篇文章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大家留言讨论,我承认我的理解会有错误,所以大家讨论讨论,共同进步。
二、服务保护条款
7、使用校内提供的服务由用户自己承担风险,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千橡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校内提供的服务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已事先被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八、拒绝提供担保
以下是2006年10月份我在当时供职的音乐网站整理出来的一个音乐专题文案,一直以为在这里贴过的,刚才有事要找,才发现没有贴出过全文。
当时一共做了两个专题,更早的一个叫做〈年轻的朋友来相会——华语歌坛的1980年代〉,相关文案可以在这里看到。为什么要做这些,如何操作的,在那里头也有比较清楚的说明。
原有的音乐专题页面已经基本失效,很多歌曲都不能正常播放了,于是觉得有必要把文案也转贴一份过来,别回头连我自己都找不到了。
文中事实出处各异,不一定都靠谱,当时是尽力认真考证确认了,但错误疏漏仍然在所难免,感兴趣的随便看看算了,别当信史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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